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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

本指南作者: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于年制定了我国《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草案》,在年召开的第十届全国胰腺外科学术研讨会上,重点讨论了该草案的增补和修订内容,年更名为《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同年11月经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全体委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于年发布。

该指南发布以来,对于急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有关急性胰腺炎严重度分级方法、局部相关并发症定义、外科干预时机和方式等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此有必要对《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进行增补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急性胰腺炎诊治。

修订后的指南更名为《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且依照新的急性胰腺炎分类标准,主要讨论中重症和重症急性胰腺炎的临床特点和治疗。

一、临床诊断

(一)定义

急性胰腺炎(acutepancreatitis,AP)是指多种病因引起的胰酶激活,继以胰腺局部炎症反应为主要特征,病情较重者可发生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ystemicinflammatoryresponsesyndrome,SIRS)并可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疾病。

(二)临床表现

AP的主要症状多为急性发作的持续性上腹部剧烈疼痛,常向背部放射,常伴有腹胀及恶心呕吐。临床体征轻症者仅表现为轻压痛,重症者可出现腹膜刺激征、腹水,偶见腰肋部皮下淤斑征(Grey-Turner征)和脐周皮下淤斑征(Cullen征)。腹部因液体积聚或假性囊肿形成可触及肿块。可以并发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障碍,也可伴有严重的代谢功能紊乱。

增强CT为诊断AP有效检查方法,BalthazarCT评级(表1)、改良的CT严重指数评分(modifiedCTseverityindex,MCTSI)(表2)常用于炎症反应及坏死程度的判断。B超及腹腔穿刺对AP诊断有一定帮助。

(三)诊断标准

临床上符合以下3项特征中的2项,即可诊断:

(1)与AP相符合的腹痛;

(2)血清淀粉酶和(或)脂肪酶活性至少高于正常上限值3倍;

(3)腹部影像学检查符合AP影像学改变。

二、AP病理分型及严重度分级

(一)病理分型

1.间质水肿型胰腺炎(interstitialedematouspancreatitis):大多数AP患者由于炎性水肿引起弥漫性/局限性胰腺肿大,CT表现为胰腺实质均匀强化,但胰周脂肪间隙模糊,可伴有胰周积液。

2.坏死型胰腺炎(necrotizingpancreatitis):部分AP患者伴有胰腺实质和/或胰周组织坏死。胰腺灌注损伤和胰周坏死的演变需要数天,早期增强CT有可能低估胰腺及胰周坏死的程度,起病1周之后的增强CT更有价值。

(二)严重程度分级

1.轻症急性胰腺炎(mildacutepancreatitis,MAP):占AP的多数,不伴有器官功能衰竭及局部或全身并发症,通常在1—2周内恢复,病死率极低。

2.中重症急性胰腺炎(moderatelysevereacutepancreatitis,MSAP):伴有一过性(48h)的器官功能障碍。早期死亡率低,后期如坏死组织合并感染,死亡率增高。

3.重症急性胰腺炎(severeacutepancreatitis,SAP):约占AP的5%~lO%,伴有持续(48h)的器官功能衰竭。SAP早期病死率高,如后期合并感染则病死率更高。器官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依据改良Marshall评分系统,任何器官评分≥2分可定义存在器官功能衰竭(表3)。

三、病程分期

(一)早期(急性期)

发病至2周,此期以SIRS和器官功能衰竭为主要表现,此期构成第一个死亡高峰,治疗的重点是加强重症监护、稳定内环境及器官功能保护治疗。

(二)中期(演进期)

发病2周至4周,以胰周液体积聚或坏死后液体积聚为主要变现。此期坏死灶多为无菌性,也可能合并感染。此期治疗的重点是感染的综合防治。

(三)后期(感染期)

发病4周以后,可发生胰腺及胰周坏死组织合并感染、全身细菌感染、深部真菌感染等,继而可引起感染性出血、消化道瘘等并发症。此期构成重症患者的第二个死亡高峰,治疗的重点是感染的控制及并发症的外科处理。

四、全身及局部并发症

(一)全身并发症

AP病程进展过程中可引发全身性并发症,包括SIRS、脓毒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ultipleorgandysfunctionsyndrome,MODS)、多器官功能衰竭(multipleorganfailure,MOF)及腹腔间隔室综合征(abdom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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